跨境人民币结算“慢热”

 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至今已经两个月。但与试点落地之前受到的热捧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业务量不如人意,结算金额并不多。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目前只是刚刚开始,肯定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诺金对本报记者直言。

  为了促进外贸的平稳发展,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个城市先行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广东4个试点城市暂定的范围是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徐诺金测算,外贸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可以节省汇率成本大概1%-3%;考虑到汇率风险,节省的成本更高,预计可以达到5%以上。

  徐提供了一组数据:截至9月7日,广东的广州、珠海、东莞3个试点已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38笔,结算总金额是3000万元左右,通过代理行模式办理的交易11笔,累计金额541万元,通过清算的27笔,累计金额2205万元。

  截至8月31日,广东四个试点地区已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63笔,结算总金额4809.58万元。

  徐诺金表示,从近期看,试点“慢热”的原因主要是技术以及部门协调的问题,“比如退税、报关、结算等,相应的一些部门的细则尚未出来”,这对外贸企业形成了障碍。

  记者了解到,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细则目前仍未出台。

  从远期看,则是深层次的制度问题。

  以人民币的来源为例,今年4月,央行先后与亚、欧、南美多国签署了6500亿元人民币互换协议,对进口国输出人民币,为中国企业提供便利。但如何保证人民币从各国的央行流到企业手中也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人民币只是在贸易项目中可兑换,资本项目不可兑换,因此兑换的自由度受到限制。拿到了人民币如何按照汇率和市场的变化进行保值增值,中间也存在一些约束。徐解释,这些也增加了贸易企业的不确定性。

  “这些问题需要一步一步来解决。毕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一个新生事物。”徐诺金对本报说。

  目前,出口退税问题已经得到解决。8月末,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方法》(下称《办法》)。

  依据《办法》,9月3日,东莞、深圳办理了首批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货物出口退税业务。

  “这个《办法》,明确了试点企业如何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出口退税的问题。”徐诺金解释,实际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的办理更为方便。比如,相比办理正常的出口退税,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货物出口退税,并不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相信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推动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发展。”

  “下一步还是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这个政策。”徐说。

  “从企业层面看,企业潜在的需求很大。”徐诺金表示,目前,广东纳入试点的企业共182家(不包括深圳),其中制造业有112家,覆盖了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电器、通信设备、农业等多个领域。还有更多的企业也想加入试点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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