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衷“吹泡泡”保险销售花招多投保谨防被忽悠

一则“电话扰民”的报道,将保险销售再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事实上,比起保险销售的“扰民”问题,误导销售的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在保险的电话销售、代理人销售和银保销售中,将保险宣传为存款、夸大保障范围、隐瞒投保风险等误导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在投保时需要格外小心,提高警惕。

电话销售:不仅是“扰民”

案例:王女士最近经常接到销售保险的电话,对方都告诉她,他们是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因为随机抽到了王女士的电话,想要免费赠送一份意外险,同时还推荐了一款保险产品。在听完他们第一次介绍之后,这个“电话”几乎每隔一天就会再次打来,对王女士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

据了解,“电话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一种产品营销方式,通过电话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比较正规的销售电话,向银行信用卡客户销售简易医疗险或意外险;第二类属于保险公司的电话“群打”,没有特定的目标人群和客户细分,电话只是作为一种约见的形式;第三类往往是部分保险公司代理人的个体行为,通过相关渠道购买客户信息,拨打电话利用种种噱头销售保险,其中以产品说明会的形式居多。

最近媒体报道,保险公司电话推销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近几年来这种现象愈演愈烈,这便属于上述第二种电话销售方式。保险专家指出,这种不加区分的群打,不以消费者个人需求为导向,而是强行推销某款特定保险产品,有的还借保单服务、分红派息等名义要求上门或面谈,宗旨就是忽悠消费者签单。

如果仅仅是“扰民”,消费者不会遭受实际的损失,而一旦因为被误导购买了某种保险产品,后果就会令人忧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话销售保险的一种常见误导方式是,以信用卡中心名义致电客户,以“信用良好,回馈客户”等理由,说服客户购买保险,避重就轻,或强调保障或收益,不提退保损失,或以“存钱送保障”为噱头误导客户。

保监会2008年关于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规定,电话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将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或合作机构名称、客服电话、产品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缴费方式、扣款时间、保单生效日、保单送达方式、犹豫期等内容明确告知投保人。同时应向客户明确说明有关责任免除的事项,并提醒客户在收到保单时仔细阅读该部分内容。

保监会在2009年曾对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出一张“罚单”,原因是该公司在电话销售中存在较严重的话术不规范或误导问题,销售误导行为包括销售人员对合同生效和捐款程序问题的回答与真实情况不符,对客户能否中途退保与是否退还保费的问题回答模糊,谎称购买该保险“对提升信用额度和贷款都有好处”。

工作人员还提醒说,某些保险公司进行的电视销售保险,等于变相的电话保险,只给客户强调该产品的保障功能,甚至夸大保障范围,并不能根据客户的家庭、个人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提出实际有用的保险方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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