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获准在内地发10亿元人民币债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日本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下称“瑞穗(中国)”]获悉,该行已于近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计划年内在内地银行间市场发行1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成为第二家获准在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法人银行。
瑞穗(中国)表示,该行计划在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两年,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家国内银行和券商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瑞穗(中国)并未透露计划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的利率水平。根据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此前发债的情况,其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为浮息品种,利率基准为每个计息期首日的三个月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5日均值。
瑞穗(中国)还表示,该行将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后,争取在2010年内完成人民币金融债券的发行。
2009年间,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的金融债券规模超过1.4万亿元。瑞穗(中国)表示,希望通过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确保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来源,不断积累债券发行业务方面的经验,同时积极开拓企业客户的债券承销业务。
为拓宽外资法人银行在中国内地的融资渠道,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以确保流动性,监管部门在2009年允许外资银行在香港和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
今年5月,三菱东京日联(中国)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 1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成为首家在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法人银行。去年,汇丰、东亚银行内地法人银行在香港发行了人民币债券。
据悉,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主要依靠存款和同业拆借获得人民币资金,而在银行间市场以拆借短期资金为主,中长期资金获得渠道相对有限,发行人民币债券可以补充银行的中长期资金。
记者此前从一家日资法人银行相关人士处还了解到,由于日资法人银行尚未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网点相对较少,吸收存款较为困难。此外,监管部门要求外资法人银行存贷比在2011年底前达到75%,随着这一大限的日益临近,尚未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外资行压力较大。
不过,一位外资法人银行的高层也对本报透露,该行此前与监管部门沟通相关发债事宜时得知,外资法人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资金并不能划入存款资金,即对存贷比的改善作用不是非常明显,因此该行暂且搁置了发人民币债券的计划。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乔瑞昕)
发布日期: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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